口蹄疫国家奶制品进口解禁

 

    近日,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农业部发布了联合公告,根据风险分析评估结果,决定取消因口蹄疫而对奶制品采取的禁止进口措施。

  此前,为防止口蹄疫传入,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人体健康,国家质检总局和农业部曾先后发布公告,禁止从口蹄疫国家或地区进口有关动物及其产品,温州质检局也多次在进境邮寄物中截获相关产品,并按规定实施了退运处理。

  据了解,目前允许从发生口蹄疫的国家和地区进口来自健康动物,且经过加工处理不能传带口蹄疫病毒的奶制品。进口奶制品必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境。

  此次联合公告的发布,意味着口蹄疫疫区的奶制品在符合我国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前提下,允许进口,但旅客携带和邮寄的奶制品仅限于奶粉。